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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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
■解放军报评论员
“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基本方式,必须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习近平强军思想这一重要内涵,深刻回答了强军兴军的法治保障这个重大问题。
2020年12月26日,新修订的国防法审议通过。在此前后,共同条令、武警法、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联合作战纲要、军队政治工作条例、军队后勤条例、军队装备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兵役法等一系列军事法规制度密集出台,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日臻完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依法治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盘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军作出重要部署,中央军委专门制定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人民军队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坚持厉行法治、严肃军纪,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实施依法治军战略,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坚持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必须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形成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加快我军法治化进程。
法律必须被遵守,法治必须被信仰。要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官兵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增强官兵法治素养、维护官兵合法权益,依靠全军官兵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
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要求治军方式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是依法治军的关键。各级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做依法治军的带头人。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明确法律红线,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办事,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纳入法治轨道,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依法治军要靠全军上下共同努力。各级特别是高层机关要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效能。下大气力纠治“五多”,提高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提高现代管理水平,严格部队教育管理,防止和克服工作上的主观随意性,防止和克服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现象,维护部队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加强依法治军机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全军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统筹全局、突出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深化军事立法工作,打好政策制度改革攻坚战,做好法规制度实施工作,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加强涉外军事法治工作,推动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来源:中国军网微信)